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... 更多 >>